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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季度食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


                                     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季度食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

 

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季度食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

 

    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2年第2季度,省局委托甘肃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中心及12个市州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对全省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37个品种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2年第2季度,共检验食品样品3354组,合格3089组,产品合格率为92.1%,与2012年第1季度相比,合格率上升了6%。其中:抽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44户,合格企业938户,企业合格率为90%;抽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758户,合格653户,合格率为86%。

    二、抽检食品质量状况

   (一)主要食品种类质量状况

    从产品抽样检验的总体情况来看,所抽检的小麦粉、其他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酱油、调味料、肉制品、含茶制品及代用茶、糕点、饼干、酒类、罐头、淀粉及淀粉制品等30类产品质量状况良好,监督抽查检验合格率较低的食品是:豆制品(67.9%)、蔬菜制品(72.2%)、大米(75%)、蜜饯(76.5)、食醋(79.5%)。

                         监督食品种类质量状况

序号

抽查产品名称

抽查批次

合格批次

合格率(%)

较上季度(上升/下降)率

1

其他粮食加工品

23

23

100%

+28。1%

2

酱类

19

19

100%

\

3

58

58

100%

\

4

含茶制品及代用茶

34

34

100%

\

5

茶叶

10

10

100%

\

6

葡萄酒及果酒

35

35

100%

\

7

啤酒

8

8

100%

\

8

黄酒

23

23

100%

\

9

其他酒

16

16

100%

\

10

罐头

39

39

100%

+4.8%

11

速冻食品

20

20

100%

\

12

冷冻饮品

6

6

100%

\

13

饼干

19

19

100%

\

14

薯类、膨化食品

6

6

100%

\

15

鸡精、味精

14

14

100%

\

16

蛋制品

2

2

100%

\

17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156

154

98.7%

\

18

酱油

56

55

98.2%

+25。7%

19

肉制品

142

139

97.9%

+4%

20

水果制品

45

44

97.8%

\

21

乳制品

58

56

96.6%

\

22

调味料

58

56

96.6%

15.1%

23

白酒

184

177

96.2%

+5。9%

24

蜂产品

69

66

95.7%

\

25

小麦粉

207

194

93.7%

\

26

淀粉及淀粉制品

110

103

93.6%

+6。5%

27

方便食品

46

42

91.3%

\

28

糕点

473

429

90.1%

+1。4%

29

饮料

309

270

87.4%

—8%

30

食用植物油

294

243

82.7%

—7.2%

31

食醋

185

147

79.5%

—1。3%

32

蜜饯

34

26

76.5%

+39%

33

大米

24

18

75%

\

34

蔬菜制品

97

70

72.2%

15.6%

35

豆制品

28

19

67.9%

\

    (二)几种不合格食品质量状况

     二季度监督抽查检出不合格食品共计265组,产品不合格率为7.9%。监督抽查食品主要不合格项见下表:

                      监督抽查食品不合格项

序号

产品名称

不合格项目

危害分析

1

食用植物油

过氧化值、折光指数、酸价、色泽、标签

酸价--是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的品质指标。指中和1克脂肪中的游离脂肪酸所需的氢氧化钾的毫克数。食用油中的油脂在空气中会被氧气,产生油脂酸败。在一般情况下,酸价略有升高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损害。但如发生严重变质产生哈喇味时,所产生的醛、酮、酸会破坏脂溶性维生素,导致肠胃不适、腹泻并损害肝脏。

 

2

小麦粉

水分

3

酱油

全氮、氨基酸态氮、苯甲酸钠、可溶性无盐固形物

氨基酸态氮—是酱油的品质指标。指以氨基酸形式存在的氮,它的含量与氨基酸的含量成正比。氨基酸态氮含量越高,营养成分也越高。其未达标提示有偷工减料或有假冒伪劣的可能。假冒伪劣酱油可能由焦糖色、毛发水及一些化学试剂勾兑而成,长期食用该类酱油将会对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影响。

 

4

总酸、不挥发酸

总酸—是食醋的品质指标。总酸是反映其特色的重要特征性指标之一。总酸含量越高说明食醋酸味越浓。总酸含量低提示可能为假冒伪劣食醋。假食醋可能由冰醋酸兑水配制而成,有的搀兑硫酸、硝酸、硼酸等工业用酸,对身体健康有严重危害。

 

5

调味料

总酸

6

肉制品

苯甲酸、山梨酸

苯甲酸及其盐—苯甲酸及其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一种防腐保鲜剂。一般情况下,苯甲酸被认为是**的,但过量食入苯甲酸会引起腹泻、**、心跳加快等症状,长期使用可能引起肝肾脏的慢性损害。

 

7

蜜饯

二氧化硫残留量、山梨酸钾、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二氧化硫--(以及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等添加剂)对食品有漂白和防腐作用,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均可能产生二氧化硫的残留。不得超范围、超量使用该食品添加剂。不合规定使用二氧化硫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经口摄入二氧化硫的主要毒性表现为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此外,也会影响钙吸收,造成机体钙丢失。二氧化硫易被湿润的粘膜表面吸收生成亚硫酸、硫酸。对眼及呼吸道粘膜有强烈的刺激作用。长期低浓度接触,可有**、头昏、乏力等全身症状以及慢性鼻炎、咽喉炎、****、嗅觉及味觉减退等。二氧化硫可被吸收进入血液,对全身产生毒副作用,它能破坏酶的活力,从而明显地影响碳水化合物及蛋白质的代谢,对肝脏有一定的损害。动物试验证明,二氧化硫慢性中毒后,机体的**受到明显抑制。

 

8

蔬菜、水果制品

总酸、二氧化硫残留量、标签、水分、苯甲酸

9

淀粉及淀粉制品

铝、电导率、粘度

铝—铝是一种低毒金属元素,不会导致急性中毒,但人体摄入后积蓄,仅有10%~15%可能排泄,大部分会在体内蓄积。铝会与多种蛋白质、酶等人体重要成分结合,影响体内多种生化反应,长期摄入会损伤大脑,还可能出现贫血、骨质疏松等**,对抵抗力较弱的老人、儿童和孕妇产生危害尤甚。

 

10

饮料、纯净水

菌落总数、标签、电导率、蛋白质含量

菌落总数--菌落总数测定是用来判定食品被细菌污染的程度及卫生质量。可能的健康危害:各种微生物可以直接或间接地通过多种途径污染食品,并不断地利用食品中的丰富营养进行侵入、生长繁殖,*后导致食品发生腐败变质。人食用微生物超标严重的食品,很容易患痢疾等肠道**,可能引起呕吐、腹泻等症状,危害人体健康**。

大肠菌群—是作为粪便污染指标菌提出来的,主要是以该菌群的检出情况来表示食品中有否粪便污染。大肠菌群数的高低,表明了粪便污染的程度,也反映了对人体健康危害性的大小。

11

糕点

铝、过氧化值、菌落总数

12

豆制品

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13

方便食品

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四、不合格原因分析

    一是部分企业不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为了降低成本偷工减料,减少原料的投入量或使用低价的原辅料,造成产品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如:一些糕点类企业为改善糕点外观、口感,过量使用了硫酸铝钾或含铝泡打粉造成食品铝超标;

    二是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生产过程关键点质量控制不严,不能保持清洁生产条件。有的生产设备陈旧、落后,除杂净化达不到标准要求。有的**设备安装使用不当,生产、生活区未严格区分,造成交叉污染,致使微生物指标严重超标。有的仪器设备未时进行计量鉴定,精度偏差,造成添加剂使用不当;

    三是未严格执行产品出厂检验制度,致使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并处理;

    四是食品标识不合格问题突出。食品标签是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它可以为消费者提供准确的产品信息,保证消费者对食品的知情权。抽查中发现有的企业引用标准过期,标签上无配料的定量标示值、无配料表,个别企业甚至虚假标识,有意误导消费者。个别食醋生产单位将配制食醋标识为酿造食醋,以次充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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