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10日电 (记者赵超、霍小光)根据10日披露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国务院将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当前,人民群众对食品**问题高度关注,对药品的**性和有效性也提出更高要求。现行食品**监督管理体制,既有重复监管,又有监管“盲点”,不利于责任落实。药品监督管理能力也需要加强。为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水平,有必要推进有关机构和职责整合,对食品药品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方案提出,将食品**办的职责、食品药品监管局的职责、质检总局的生产环节食品**监督管理职责、工商总局的流通环节食品**监督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是,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和药品的**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等。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相应的食品**监督管理队伍和检验检测机构划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保留国务院食品**委员会,具体工作由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承担。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加挂国务院食品**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同时,不再保留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单设的食品**办。
为做好食品**监督管理衔接,明确责任,方案提出,新组建的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食品**风险评估和食品**标准制定。农业部负责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将商务部的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农业部。
方案的说明指出,改革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转变管理理念,**管理方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建立让生产经营者真正成为食品药品****责任人的有效机制,充实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切实落实监管责任,不断提高食品药品**质量水平。
图解大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