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规定,有关单位应扩大食品**监控范围,使食品**预警前移。通过建立食品**快速检测室,有效阻止有毒有害食品流向餐桌,实现从“治病”到“防病”转变。 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可在原有检验室的基础上增设快检设备,大型以上餐馆和学校食堂可在管理人员办公室或库房等场所建立快速检测室,配备相应的检验设备和人员,同时建立快速检测制度,实行批批检测并记录。配备的快速检测设备至少能对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非法添加物、超标食品添加剂、**、微生物等6类指标进行现场快速筛查。(
电话:0755-25928978 89512173 传真:0755-89512173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三路荣生大厦4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