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广州市食品**信息公布(发布时间:2014年11月)


  深圳菲特立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多款食品**快速检测仪,食品**快速检测仪器设备,www.szfitly.com 服务电话:4000300048

推荐产品:微生物快速检测仪

韩国进口Optizen 2120V-FT食品**快速检测仪

食品**快速检测仪器

美国Hygiena ATP荧光仪是新一代的ATP卫生监控系统

美国Hygiena SpotCheck Plus™ 快速食品**检测拭子

广州市食品**信息公布(发布时间:2014年11月)

  来源: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本期公布的抽检食品共1017批次,其中合格食品978批次,占96.2%;不合格食品39批次,占3.8%(具体产品抽检信息见附件)。各监管部门已对抽检不合格食品依法实行下架、封存、召回等措施,按规定通报相关监管部门,对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单位依法进行查处。


  【食品抽检信息】本期公布的抽检食品共1017批次,其中合格食品978批次,占96.2%;不合格食品39批次,占3.8%(具体产品抽检信息见附件)。各监管部门已对抽检不合格食品依法实行下架、封存、召回等措施,按规定通报相关监管部门,对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单位依法进行查处。

  种养殖环节 10月份**开展蔬菜农药残留、生猪“瘦肉精”等畜禽违禁药物、水产品违禁药物监测,累计监测(含速测)种植业产品23638份,合格率99.6%;畜禽产品监测盐酸克伦特罗59855份,莱克多巴胺59080份,其它项目112份,总体合格率100%;水产品654份,合格率100%。

  生产环节 10月份对本市生产领域的饮料、速冻食品等13大类食品进行了日常抽样检验,共抽查135批样品,经检验实物质量不合格10批次,实物质量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7.4%。

  流通环节 10月份对流通环节粮食加工品、食用油、肉制品、乳制品、酒类等食品进行抽样检验,共抽取样品718批次,经检验,实物质量不合格28批次,实物质量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3.9%。

  餐饮服务环节 10月份对餐饮服务环节酱汁类调味品、卤水汁、熟肉制品、酒类进行监督抽检,共抽取样品164批次,经检验不合格1批次,实物质量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0.6%。

  【监管动态】

  种养殖环节 一是健全农产品质量**量化分级监管机制,研究制定《广州市种植类农产品质量**执法手册》、《广州市动物源性食品及兽药饲料监管相关规范性文件》等制度手册。二是组织开展农资生产、经营执法巡查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58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42家,抽取农药样品16个、肥料样品23个,查处违规经营企业3家。三是开展动物卫生及畜禽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出动25人次,对市内大型养殖场、屠宰场等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四是开展生鲜乳质量**专项监测及风险评估工作,对全市各奶牛养殖场和生鲜乳收购站开展现场检查,并抽取生鲜乳样品36批次、奶牛饲料(槽头料)10份、饮用水10份。五是开展对认证无公害农产品及绿色食品的现场检查及质量**监测抽样工作,共抽样38家企业85个产品。

  生产环节 开展食品生产环节食用油质量**监管督导,对食用植物油、食用动物油脂生产企业及使用较大量食用油进行食品生产的方便面、糕点等行业进行了突击飞行检查,主要检查原料来源、企业索证索票是否落实到位,特别是生产动物油脂的企业,严查使用劣质猪肉、猪内脏、猪皮进行生产加工等违法行为。共检查生产企业13家,其中植物油生产企业3家、动物油脂生产企业2家、食用油脂制品生产企业1家,使用食用油进行生产的糕点企业5家、方便面企业2家。暂未发现使用劣质猪肉、猪内脏、猪皮进行食用油生产加工或使用来历不明食用油进行食品生产加工等违法行为。

  流通环节 继续加大中小学校园周边专项整治力度,组织协调市教育局、公安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城管执法局和各区、县级市食安办加大校园周边食品**监管力度,迅速开展校园周边食品联合专项整治行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餐饮服务环节 在开展日常监管的基础上,完成第116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餐饮服务食品**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保健食品日常监管工作 2014年10月,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出动执法人员1509人次,检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47家次,保健食品经营企业590家次,立案4宗,结案6宗,涉案金额1.4642万元,罚没金额0.6万元。

  【典型案例】

  10月11日,海珠区公安分局经过前期缜密侦查,成功端掉了一个制售假盐的犯罪团伙,在佛山大沥镇盐步东秀村假盐生产点和广州市海珠区鹭江东约新街、后滘大街、沥滘北村一举抓获涉案人员9名,现场查扣假冒“X盐”成品盐188箱(合计3.76吨),工业用盐原料61.5吨,假冒“X盐”包装纸箱513个等一批涉案物品。目前,上述9名嫌疑人因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食品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风险分析】

  (一)微生物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主要是桶装水、方便食品、饼干等食品微生物指标不合格。各种微生物可以直接或间接地通过多种途径污染食品,并不断地利用食品中的丰富营养进行侵入、生长繁殖,*后导致食品发生腐败变质,微生物项目不合格,主要原因有:一是企业对原料、生产设备、人员卫生、制作环境、包装材料等不重视,**不彻底或成品的密封性不好。二是在运输、搬运过程中容易造成二次污染。三是个别学校周边小店铺对产品的保管及储存不当,部分店铺把产品放在太阳直接照射的地方摆卖。因此,食品在生产、运输、销售等环节都应该得到重视,防止微生物的污染。

  (二)食品添加剂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

  1.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国家标准GB 2760-2011《食品**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对食品中色素都有明确的限量要求。色素不合格可能是生产企业为了使产品颜色更鲜艳而超限量添加色素,也有可能是超范围使用色素。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均属人工合成色素,没有任何营养价值,对人体健康也没有任何帮助。如果色素等食品添加剂的合成过程把关不严,会造成砷、汞、苯酚等有害物质的含量增加,对人体的伤害更大。

  2.二氧化硫残留量:GB 2760-2011《食品**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允许制作蜜饯中使用漂白剂,但要求成品中二氧化硫残留量≤0.35g/kg。摄入二氧化硫超标严重的蜜饯会影响人体对钙的吸收。

  3.脱氢乙酸:脱氢乙酸是一种广谱防腐剂,在高剂量时能抑制细菌。在食品中过量的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对人体会造成一定危害。

  (三)品质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

  1.桶装饮用水电导率。水的电导率与水中离子含量相关。一般而言,电导率越小,水中所含离子就越少。不同类型的桶装水,由于其水质来源及加工工艺不同,其产品标准对电导率的要求也不尽相同。而对于饮用纯净水而言,电导率反映了纯净水的纯净程度以及生产工艺的控制好坏。

  2.饼干过氧化值。过氧化值是食用油、油脂及含油脂制品的品质指标,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的变质氧化程度。食品中的油脂在空气中会被氧气氧化,产生油脂酸败。油脂在储存运输过程中,如果密封不严、接触空气、光线照射、微生物及酶等作用,会导致过氧化值升高,严重时会有哈喇味。饼干过氧化值不合格原因:一是企业对原料质量控制把关不严,或者生产中长期反复使用植物油导致用油新鲜程度不够;二是出厂产品的检验不到位;三是产品包装质量和储存条件差等因素造成。

  3.食用油酸值。它是反映食用油脂氧化酸败程度的重要指标。油脂的氧化分解会使油脂分解产生脂肪酸、醛类和酮类等物质,这不仅使产品的色、香、味发生改变,而且氧化产物如醛、酮等具有一定的毒性,会影响人体健康。

  (四)苯并(α)芘不符合标准要求。

  苯并(α)芘是由五个苯环构成的多环芳烃,长期摄入具有致癌作用。经过多次使用的高温植物油、煮焦的食物、油炸过火的食品、烧烤和烟熏肉制品等会含有苯并(α)芘。

  【消费提示】

  一、提醒各位家长在满足孩子的需求时,要把**放在首位,选择健康、营养的**食品。请家长、老师教育小孩购买零食要注意:

  一是购买产品时要查看包装产品是否密封,无破损,需要抽真空包装或是充气包装的食品是否已漏气;需冷冻的食品是否在标签上标示的温度下贮存销售。

  二是避免购买颜色过度鲜艳的食品。色彩漂亮的产品往往含有人工合成的着色剂。此外,要查看配料中是否添加了防腐剂和甜味剂。产品中的防腐剂和甜味剂属于人工合成的添加剂,食用过多对孩子的身体有害。

  三是要查看食品的出厂日期、保质期,不要购买已过保质期的或销售环境不符合食品包装上标示保存条件的,尽量购买近期生产的食品。

  四是不要购买路边小摊上的食物和过期变质的小食品;要到有证有照的食品商店、超市、商场购买食品。另外,要主动索要、妥善保管购物凭据,以防在万一发生质量问题时作为维权、索赔凭证。

  二、建议消费者在日常的饮食中少食烘烤、熏制、高温油炸食品。餐饮服务单位在熏烤、油炸食品时应改进烹饪工艺或方法,注意火候的掌握并避免食品直接接触火焰,消费者在烹饪食品时宜避免食品直接接触炭火或直接接触烟,在日常的饮食中不宜长期大量食用烧烤食品。

广州市食品**委员会办公室

  广州市公安局

  广州市农业局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11月25日


食品**微信“食安网”微信号“food17”

来源:食品伙伴网


产品目录
联系我们
新闻中心
技术文章
Copyright© 2003-2024  深圳菲特立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电话:0755-25928978 89512173 传真:0755-89512173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三路荣生大厦402室    

     
        粤ICP备130628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