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9645—2010
食品**国家标准
巴氏**乳
National food safety standard
Pasteurized milk
2010-03-26 发布 2010-12-01 实施
《GB 19645—2010 食品**国家标准 巴氏**乳 》
前 言
本标准代替GB 19645-2005《巴氏**、**乳卫生标准》以及GB 5408.1-1999《巴氏**乳》中的部分指标,GB 5408.1-1999《巴氏**乳》中涉及到本标准的指标以本标准为准。
本标准与GB 19645-200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巴氏**、**乳卫生标准》分为《巴氏**乳》、《**乳》、《调制乳》三个标准,本标准为《巴氏**乳》;
——修改了 “范围”的描述;
——明确了“术语和定义”;
——修改了“感官指标”;
——取消了脱脂、部分脱脂产品的脂肪要求;
——增加了羊乳的蛋白质要求;
——将“理化指标”中酸度值的限量要求修改为范围值;
——取消了“兽药残留指标 ”;
——取消了“农药残留指标 ”;
——“污染物限量”直接引用GB 2762的规定;
——“****限量”直接引用GB 2761的规定;
——修改了“微生物指标”的表示方法;
——取消了“食品添加剂”的要求;
——修改了“标识”的规定。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19645-2005。
食品**国家标准
巴氏**乳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全脂、脱脂和部分脱脂巴氏**乳。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3.1 巴氏**乳 pasteurized milk
仅以生牛(羊)乳为原料,经巴氏**等工序制得的液体产品。
4 技术要求
4.1 原料要求:生乳应符合GB 19301的要求。
5 其他
5.1 应在产品包装主要展示面上紧邻产品名称的位置,使用不小于产品名称字号且字体高度不小于主
要展示面高度五分之一的汉字标注“鲜牛(羊)奶”或“鲜牛(羊)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