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国家标准
巴氏**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
2010-03-26发布 2010-12-01实施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 19645-2005《巴氏**、**乳卫生标准》以及GB 5408.1-1999《巴氏**乳》中的部分指标,GB 5408.1-1999《巴氏**乳》中涉及到本标准的指标以本标准为准。
本标准与GB 19645-200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巴氏**、**乳卫生标准》分为《巴氏**乳》、《**乳》、《调制乳》三个标准,
本标准为《巴氏**乳》;
——修改了“范围”的描述;
——明确了“术语和定义”;
——修改了“感官指标”;
——取消了脱脂、部分脱脂产品的脂肪要求;
——增加了羊乳的蛋白质要求;
——将“理化指标”中酸度值的限量要求修改为范围值;
——取消了“兽药残留指标”;
——取消了“农药残留指标”;
——“污染物限量”直接引用GB 2762的规定;
——“****限量”直接引用GB 2761的规定;
——修改了“微生物指标”的表示方法;
——取消了“食品添加剂”的要求;
——修改了“标识”的规定。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19645-2005。GB 19645—2010
《GB 19645—2010 食品**国家标准 巴氏**乳》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全脂、脱脂和部分脱脂巴氏**乳。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
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3术语和定义
3.1巴氏**乳pasteurized milk
仅以生牛(羊)乳为原料,经巴氏**等工序制得的液体产品。
4技术要求
4.1原料要求:生乳应符合GB 19301的要求。
4.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感官要求
项目 | 要求 | 检验方法 |
色泽 | 呈乳白色或微黄色 | 取适量试样置于50mL烧杯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和组织状态。闻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尝滋味 |
滋味、气味 | 具有乳固有的香味,无异味 |
组织状态 | 均匀一致液体,无凝块、无沉淀、无正常视力可见异物 |
4.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理化指标
项目 | 指标 | 检验方法 |
脂肪a/(g/100g) | ≥3.1 | GB 5413.3 |
蛋白质/(g/100g) 牛乳 羊乳 | ≥2.9 ≥2.8 | GB 5009.5 |
非脂乳固体/(g/100g) | ≥8.1 | GB 5413.39 |
酸度/(oΤ) 牛乳 羊乳 | 12~18 6~13 | GB 5413.34 |
a仅适用于全脂巴氏**乳 |
4.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
4.5****限量:应符合GB 2761的规定。
4.6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微生物限量
5其他
5.1应在产品包装主要展示面上紧邻产品名称的位置,使用不小于产品名称字号且字体高度不小于主要展示面高度五分之一的汉字标注“鲜牛(羊)奶”或“鲜牛(羊)乳”。
————《GB 19645—2010 食品**国家标准 巴氏**乳》 《GB 19645—2010 食品**国家标准 巴氏**乳》《GB 19645—2010 食品**国家标准 巴氏**乳》《GB 19645—2010 食品**国家标准 巴氏**乳》 《GB 19645—2010 食品**国家标准 巴氏**乳》《GB 19645—2010 食品**国家标准 巴氏**乳》